- 編號:91697
- 書名:知識產(chǎn)權民事快審典型案例
- 作者:儀軍
- 出版社:知識產(chǎn)權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
- 入庫時間:2022-11-2
- 定價:88元

- 特價:70.4元,80折,省17.6元!
圖書內容簡介
從編寫體例來看,每篇案例評析包括“裁判要旨”“案件基本信息”“基本案情”“案件焦點”“裁判理由”“法官評析”等部分。其中,“裁判要旨”是案例的精華,是裁判規(guī)則的提煉,用精練語言集中展示出案例所要解決的問題和裁判思路及規(guī)則!胺ü僭u析”是對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和裁判思路進行更深更廣地剖析,進一步闡釋了法官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思路。部分案例還梳理了相關法律觀點的發(fā)展脈絡,詳細解釋了采納裁判中觀點的考量因素,甚至包括對不同觀點的公開和評析。通過法官對這些案例的深入剖析,給看似神秘的司法裁判過程打開了一扇可供外界感知的窗戶,提供了一個公開平等透明交流的平臺。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部分 程序
一、管轄
(一)約定管轄
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作為管轄連接點起訴應注意的問題
以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為合同約定管轄地的,當事人住所地應為其法定地址而不應由當事人約定確定
以被告公司登記地為管轄連接點起訴的,提出管轄權異議的被告應對公司登記地并非其住所地承擔舉證責任
(二)法定管轄專題
真正復合案由的判斷和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管轄優(yōu)先的相對性
不真正復合案由的判斷及北京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集中管轄的相對優(yōu)先性
管轄權異議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審查
管轄異議階段對被告適格問題的審查標準及審查范圍
二、訴訟要件審查
(一)當事人適格問題
特許經(jīng)營合同法律關系中自然人作為特許人之被告主體適格
惡意提起知識產(chǎn)權損害賠償責任糾紛適格原告的認定標準
(二)請求合并問題
原告可以基于兩個以上關聯(lián)性較強的特許經(jīng)營合同針對同一被告提起訴訟并請求合并審理
(三)訴的利益與起訴要件
確認不侵犯著作權的構成要件審查標準
無爭議的確認之訴應通過訴的利益審查其訴訟要件是否完備
(四)一事不再理的范圍
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的要件審查
第二部分 著作權
被控侵權作品與權利作品一致性的認定
信息存儲空間服務提供者收到侵權通知后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的認定
出版物侵權出版者合理注意義務的審查和認定
培訓機構以“借閱”否認發(fā)行行為時發(fā)行權侵權的認定
商標侵權類案件中“帶照租賃”出租人的侵權責任認定
ICP備案主體是否應對網(wǎng)站侵權行為承擔侵權責任的判斷
未經(jīng)清潔檢查的公證行為是否具有證明力
網(wǎng)絡主播網(wǎng)絡直播過程中未經(jīng)許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不構成侵害著作權人的表演權
網(wǎng)絡平臺與用戶合作分成式提供作品屬共同侵權
可信時間戳證據(jù)效力的司法認定/
著作權合理使用的構成要件
導航電子地圖是否構成地圖作品
關于延時攝影作品類型認定
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文章提供軟件播放作品構成侵權
展會設計圖可以作為立體美術作品予以著作權保護
第三部分 商標及不正當競爭
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中后訴行為損害的認定
商業(yè)詆毀行為中競爭關系要件的認定標準
涉知識產(chǎn)權侵權警告構成商業(yè)詆毀行為的要件審查
企業(yè)字號“傍”知名商標可構成其他混淆行為
以侵害他人在先權利等手段獲得注冊的商標,其商標專用權應當受到限制
附 錄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的實施操作建議
知識產(chǎn)權類民事二審快審案件審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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