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199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
(2000年7月8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1999年中央決算的報告》,經(jīng)過審議并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99年中央決算(草案)》,批準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1999年中央決算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jiān)督的決定》,按照《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199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及200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的要求,嚴格預算管理,認真組織收入,切實按照批準的預算安排支出,加強財政監(jiān)督,嚴肅財經(jīng)紀律,為更好地實現(xiàn)200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