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聘請專家擔任陪審員的復函
1991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號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見。人民法院在審理第一審專利案件時,可以根據(jù)該案件所涉及的技術(shù)領域,聘請有關技術(shù)專家擔任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