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虎影视,熟女俱乐部五十路二区av,国产在线精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解开岳的丰满奶罩bd

  • 法律圖書館

  • 新法規(guī)速遞

  • (2012)麗蓮商初字第1133號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 (2012-7-27)



    麗水市蓮都區(qū)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12)麗蓮商初字第1133號


    原告:應 XX ,女, XX 年 X 月 X 日出生,漢族,住麗水市 XX 村 XX ,公民身份證號碼: XX 。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quán)):虞 XX ,浙江 XX 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告:劉 XX ,男, XX 年 X 月 X 日出生,漢族,住青田縣 XX 鄉(xiāng) XX ,現(xiàn)住麗水市蓮都區(qū) XX ,公民身份證號碼: XX 。

    原告應 XX 為與被告劉 XX 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 向本院起訴,本院受理后, 依法由審判員應建勇獨任審判, 于 2012 年 7 月 27 日 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并當庭宣告判決。原告應 XX 的委托代理人虞 XX 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劉 XX 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原告應 XX 訴稱: 2011 年 9 月 1 日 ,被告以經(jīng)營所需,向原告借款人民幣 500000 元,并出具借條一份,約定借期為半個月,款項打入劉文英中行卡號: XX 。借款到期后,經(jīng)原告催討,被告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 出具承諾書一份,承諾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前 歸還借款人民幣 500000 元,如有違約,違約金 50000 元。承諾到期后,原告再次催討未果。為此,請求:一、判令被告立即歸還原告借款人民幣 500000 元并支付違約金 50000 元;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劉 XX 未作答辯。

    經(jīng)審理查明: 2011 年 9 月 1 日 ,被告劉 XX 向原告應 XX 借款人民幣 500000 元,并出具借條一份,約定借期為半個月。借款到期后,經(jīng)原告催討,被告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 出具承諾書一份,承諾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前 歸還借款人民幣 500000 元,如有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50000 元。出具承諾書后,被告至今未歸還上述借款。

    本院采信并據(jù)以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有原告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證據(jù)、借條、中國銀行轉(zhuǎn)賬憑條及證明、承諾書及當事人庭審陳述。

    本院認為:被告劉 XX 出具借條向原告應 XX 借款,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該借貸關(guān)系成立。被告借款后未依約歸還借款,屬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原告訴請要求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并支付違約金,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劉 XX 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視為對原告的訴請和所舉證據(jù)放棄抗辯和質(zhì)證的權(quán)利,不影響本院依法對本案作出判決。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百零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被告劉 XX 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nèi)歸還原告應 XX 借款本金人民幣 500000 元并支付違約金 500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wù),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wù)利息。

    案件受理費 9300 元,減半收取 4650 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應建勇

    二 0 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代 書記員 藍祖仙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wǎng)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yè)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nèi)容涉及個人或企業(yè)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wǎng)址發(fā)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nèi)和您聯(lián)系妥善處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